继承房屋母告子法院协助促过户

天水晚报 2019-07-19 12:24 大字

本报秦州讯【记者蔚军平】父亲病故,母亲与子女之间因房屋过户问题起了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母亲向儿子支付房屋折价款后继承房屋,可儿子拿到钱后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母亲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得以顺利过户。

市民张某与丈夫魏某婚后育有一儿一女,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秦州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2017年7月,丈夫魏某因病去世,张某与子女之间因房屋过户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便起诉到法院要求处理。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张某继承丈夫魏某名下的房产,张某给付儿子房屋折价款30万元,儿子一次性支付张某赡养费5万元,折抵后张某于今年8月10日前一次性给付儿子25万元,女儿对25万元承担担保责任,儿子收到25万元后三日内协助张某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据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刘玉聪介绍,张某的儿子工作繁忙,去外地打工,没有及时协助母亲张某办理过户手续,张某无权对房子进行处分。2019年6月18日,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依照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双方互相都有履行的义务,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询问了张某的儿子是否收到25万元,对方在电话里明确表示并发来短信,说明他已经收到25万元。另外,张某还提供了汇款凭证,执行法官才放心地向某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才顺利将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张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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