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坏护栏拘役并处罚金

天水晚报 2019-07-09 18:06 大字

本报麦积讯【记者王建华】男子醉酒开车上路,撞坏路中护栏形成交通事故。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醉驾者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4月3日1时许,秦州区市民王某酒后无驾驶资格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羲皇大道麦积区某路段时撞在马路中间的护栏上,形成交通事故,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将王某查获。经鉴定,王某血样中检出酒精成分,酒精含量169.99毫克/100毫升,系醉酒驾驶。案发后,王某向相关部门赔偿了毁坏护栏的损失。

之后,王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麦积警方刑事拘留,同月被取保候审。4月29日,麦积区人民检察院重新办理取保候审。5月,检察院指控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麦积区人民法院法官吴志国介绍,被告人王某醉酒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且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从重处罚。在庭审中,王某提出其犯罪情节轻微,符合缓刑的条件,而经法官合议审查后认为,王某犯罪情节较重,不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不宜宣告缓刑。但鉴于其自愿认罪,案发后赔偿了损失,又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决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审理后,依据《刑法》等规定,判决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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