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杯男子再次酒驾
拘役又受罚
本报秦州讯【记者蔚军平】秦州区一男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被交警逮了个正着,而他几年前就因酒后驾车被行政处罚,并暂扣驾驶证半年,看来其不思悔改,最终换来了一纸判决。
2018年1月17日20时50分许,许某在秦州区一茶餐厅吃饭饮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至西大桥北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带许某到医院抽血送检,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许某的血样中检出酒精成分,酒精含量为108.10mg/100ml。1月27日,许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2018年5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犯危险驾驶罪,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法官魏素梅介绍,许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其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行政处罚,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所以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依照《刑法》规定,法院以许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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