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质量投诉上升 买车遇问题保留证据很重要

天水晚报 2019-03-20 12:06 大字

本报讯【记者闫蓉芳】 对于消费者来说,买车本是一件高兴事,可消费者韩先生买车时却买来了一门子烦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韩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年初,他在天水市某家汽车4S店想买辆价值21万余元的家用小汽车。买回来仅22天,这辆车在使用过程中却出现了故障问题。由于车辆购买不足1个月且里程数不足500km,韩先生以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向4S店提出退车要求,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后,韩先生将其汽车4S店投诉至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维护合法权益。

据记者了解,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对韩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消费者投诉内容基本属实。4S店承认该车辆确系存在质量问题,属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规定的退车情形,且由于其工作人员态度生硬,损害了韩先生权益,故愿意无条件退车并给予一定补偿。韩先生及4S店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家用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家用汽车质量投诉也同步上升。消费者如果遇到家用汽车质量争议问题,一定要学会理性对待、合理维权。购车时要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车辆信息务必填写详细,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发动机号码、车辆标识码(车架号)等。一旦遇到问题车辆,要尽可能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照片、损坏的零配件,维修记录及维修记录记载的故障原因分析,销售合同及维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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