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农民工讨要工资获法院支持

天水日报 2019-02-19 13: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景春燕】辛苦工作了几个月,工资却迟迟不见影。无奈之下,刘某等六名农民工手拿欠条,将老板张某告上了法庭。麦积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张某支付拖欠六名农民工的劳务费共计7万余元。

去年3月,刘某跟随5名同乡一起来到麦积区甘泉镇由张某承包的铺路工程工地工作。双方约定,工资为每天180元,按月支付,包吃住。工程完工后,由于张某承包的工程出现亏损,便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给工人们结算工钱。经多次催讨,张某向刘某等人出具了欠条。但随后当刘某等人再次找张某讨要工资时,张某干脆玩起了“躲猫猫”。

无奈之下,刘某等人决定向法院求助。受理该案后,麦积区法院启动了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张某欠刘某等六名农民工劳务费并为其出具欠条,事实清楚,故原告要求被告张某支付劳务费的主张,应予以支持。遂依法判决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拖欠刘某等六人的劳务费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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