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 “大棚房”清理工作

天水日报 2018-11-21 15:47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秦一】11月19日,按照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精神和市有关会议部署要求,秦州区农业、国土、综合执法等部门与皂郊镇政府联手,对王家店村一处“厂房”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近2000余平方米。

据悉,该处“厂房”由天水云光生态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于木器加工等非农用途,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对象。该公司于2015年以苗木种植为由,在王家店村流转土地5.2亩,流转年限13年。今年2月,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施用地批准用途,在流转土地上建设了木器加工“厂房”,形成违法占地事实。

拆除后,皂郊镇表示,将尽快恢复该地块农业用途,同时,坚守“农地姓农”底线,严保高压态势,坚决拆除违法违规建筑,保证违建“零增长”,守好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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