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路“僵尸车”占道 交警部门公示后将依法报废

天水日报 2018-03-28 11:15 大字

□本报记者余碧波

厚厚的尘土、破损不堪的轮胎、锈迹斑斑的车身……这些被市民形象地称为“僵尸车”的废弃汽车,已经成为城市的新型垃圾,严重影响到了市容市貌。

“僵尸车”占道

3月22日,记者接到市民电话称,在秦州区皇城路停着10几辆“僵尸车”,这些“僵尸车”不仅占道,而且其“落魄的形象”严重影响到市容市貌。

随后,记者来到皇城路,大概数了一下,有15辆落满灰尘的“僵尸车”停放在道路北侧,其中有小轿车、也有面包车等,破败的车身上连车牌都没有,有一辆后备箱的门子都已经掉了下来,几辆车的车胎都漏气干瘪,记者顺着一辆已经破碎的车窗望进去,里面的座椅已经发霉腐烂,散发出阵阵臭味。

“有几辆车停在这儿时间可不短了,好像一直就没见着有车牌子。”家住附近的一位王姓老人看到记者拍照,凑过来说“赶紧弄走吧,这里白天车流量很大,许多大车都从此路经过,这些车停在这儿特别碍事。”

“遇到上下班高峰期时,会车都比较困难,我们正常的车都没地方停,这些车停在这里,真是浪费资源。”另一名在此附近居住的居民李先生说。

还有不少市民对这些“僵尸车”表示惋惜:“毕竟是一辆汽车,就算是报废买废铁,也值一些钱吧,就这样弃之不理,真的太可惜了!”

公示后无人认领将报废

3月24日,记者在秦州分局城区交警大队采访得知,因有些“僵尸车”长期在城区主要街道停放,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交警大队拖移至位于皇城路的秦州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附近集中停放。

“其中的10辆‘僵尸车\’已强制注销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车辆予以公告,限车辆所有人三个月内来秦州分局城区交警大队认领,逾期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上缴财政部门。”秦州城区交警大队法制宣传中队队长逯全胜告诉记者,“三个月公示期内车主应带上有效证件前往秦州分局城区交警大队处理,若公示期结束后依然没人认领,将会送到回收站整体报废,而对于剩下的车辆,下一步也将公示后进行报废。”

“僵尸车”背后隐情

记者了解到,“僵尸车”出现的原因有多种:有些车辆临近报废或者发生过事故,维修保养的代价过高,车主弃之不用;还有些是未处理的违法曝光太多,卖车还抵不了交罚款的钱;第三,涉嫌盗抢或走私车辆;第四,一些外地牌照的报废车辆,此前要求回车牌原籍报废,运输成本太高,不如弃车(备注:现在可以委托异地报废);第五,另有他用,比如,有人将“僵尸车”当做仓库,或是修理厂库存“僵尸车”,以使用上面的零部件;第六,有人购买破旧车辆,并非为了使用,而是为了囤牌;第七,车主出国或者长期不在本地,导致车辆无人过问;第八,车主可能失踪、犯罪入狱等原因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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