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跑“黑车” 肇事伤人又赔钱
本报讯【记者景春燕】麦积区的张某借钱买了一辆小型面包车,想农闲时在自家附近跑“黑车”挣钱,没想到发生了车祸导致车上乘客受伤。张某非但没挣着钱,反而要承担十几万元对伤者损伤的赔偿。
张某原本会开车,但一直未取得驾驶证。今年初,他东拼西凑借了几万元钱购买了一辆面包车,打算在农闲的时候跑“黑车”挣钱。3月的一天,张某无证驾驶面包车载着刘某等4人沿麦积区成纪大道行驶,行至花牛镇一路口转弯时,与吴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车内乘客刘某等四人受伤。随后,刘某等人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车祸造成刘某腹部损伤导致其脾脏被切除,伤情构成八级伤残。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承担次要责任。刘某伤愈出院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吴某以及吴某驾驶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230660.92元。
麦积区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吴某为其驾驶的车辆购买了保险,故本次事故中本应由吴某承担的部分责任,由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替代吴某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而肇事司机张某不但无证驾驶,而且未为其驾驶的车辆投保相关保险,故张某作为侵权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刘某107134.22元,张某赔偿刘某12081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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