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多种违法行为将一律从重处罚
7月28日以来,甘肃省公安厅连续发布了2017年4、5、6号通告,将集中对农用三轮车违规上路行驶和超速、超员等十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展开专项行动。那么,在开展“八个严禁”和“十项严查”专项行动过程中,与之前相比处罚标准是否有变,为何要实行从重处罚,最终要达到怎样的效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前往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了采访。
加大查处力度
让农村道路“无漏洞”
“近年来,农用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法载人现象普遍,而且因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频发。所以目前对天水市来说,农村道路上的农用三轮车是重点监管对象。”交警支队宣传科王警官说,此次《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农村道路开展八个严禁专项行动的通告》出台以后,交警部门将加派警力,加大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的,在政策出台之前和出台之后处罚标准并没有变化,但与之前相比政策出台之后将会从重处罚。”秩序科科长汪新龙说,以前是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一般都是处罚力度较轻。但政策出台以后,将一律从重处罚,其目的就是要从源头上遏制侥幸心理。
汪新龙介绍,比如以前在农村道路一个月查6—7天,但现在可能要查10—15天,较之以前查处时间、警力及处罚力度都将有所增加。当然,对于各项违法行为的管理手段将更强硬,处罚也将更严厉。
超速、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最高罚款5000元
针对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等十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省公安厅也发布了《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十项严查专项行动的通告》,规定违反“十项严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分别给予最高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记12分、驾驶证降级、依法扣留车辆,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专项行动,我们将以新闻宣传为先导、以严查严惩11种严重道路交通违法为重点、以路面管控为基础。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道路和城市道路实现全时空、全区域管控,实现全时段、全路段100%测速。”汪新龙说。
管理不是目的
只是手段
采访中汪新龙告诉记者,严管是为了消除隐患,保安全保畅通。根据近年来的数据统计显示,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发生事故致人伤亡的情况依然较为普遍,而专项行动的目的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交法在我心中”的理念,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生命只有一次,很多驾驶员都是抱有侥幸心理而超速、超员,或者不按照规定行使,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所以我们每个人都不能松懈,驾驶员们更应该认识到‘安全无小事\’这句话的重要性,绳子断在细处,事故出在松处。”汪新龙提醒广大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一定要文明驾驶、谨慎驾驶、安全驾驶,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本报记者何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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