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波千里押回“老赖” 甘谷法院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记
□本报记者景春燕
“我是个法盲,请给我一次机会,我马上联系亲朋好友,今天一定把钱交到法院。”7月中旬的一天,被执行人魏某在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派出所见到甘谷县法院的法官,听说自己将被司法拘留后立即服软,表明立即还款的态度。
魏某是甘谷县法院执行局受理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的被执行人,由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义务又长期在外躲避执行,甘谷县法院只得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协助网上临控申请。此前的一天,魏某被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派出所依法临控后,派出所立即与甘谷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取得联系,通知法院前来办进移交手续。
甘谷县法院接到电话时,已是当晚22时许。执行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第一时间启动执行预案:报告值班领导,集合队伍,准备车辆……不到半小时,一切准备就绪。
当晚值班领导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军。23时,王建军带领甘谷县法院“百日会战”第一执行团队5名干警,连夜赶赴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海石湾派出所。次日凌晨4时30分,到达目的地。一碗泡面、一个鸡蛋、一根火腿肠,找一个招待所休息3个小时。8时整,干警们准时到达海石湾派出所,见到了被执行人魏某。
“由于你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我院已对你采取了‘拉黑、限高、网上临控等强制措施。今天,决定对你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听到执行法官严厉的话语,魏某低头沉默了一会儿后,当即请求法官给自己一个机会,并表示马上还钱。
办理移交手续后,法官们带着魏某返回甘谷。一路上,魏某通过电话、微信、QQ等,向亲戚朋友求助。执行干警们也没闲着,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工作,讲法律、讲道理,算法律账、算经济账、算人情账,联系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亲属。
12时30分许,奔波近800公里的执行干警将魏某带到甘谷县法院。此时,魏某的姐夫拿着2万元已在法院等候。当日15时,执行案件款3.5万余元全部到位,一起长达3年之久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和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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