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感受不还钱的后果

四川法制报 2022-03-23 00:38 大字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罗孝伟)被告人焦灼地等待判决,旁听席上,“特殊的旁听者们”也如坐针毡。咋回事?原来,为了有力惩治震慑拒不执行行为,近日,射洪市法院在审理一起拒执案件中,“特邀”被执行人前来旁听,“零距离”感受不还钱的后果。

在李某与江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江某在射洪市法院作为被执行人涉及46案,欠款合计62182元,均系农民工工资)中,射洪市法院判决要求江某向李某支付劳务费3489元,判决生效后,江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江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江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江某多次承诺履行均未兑现,经法院传票传唤也拒不到庭。因未查寻到江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多次联系江某督促其履行。鉴于江某未在指定期间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阶段收到执行文书后仍不履行,且经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因其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

收到罚款决定书后,江某仍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江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某无奈,只得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江某刑事责任。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请符合拒执罪的自诉案件受理条件,予以立案受理。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江某对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射洪市法院执行局法官向旁听的其他被执行人以案释法,督促旁听庭审的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莫触碰法律的高压线,从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变成“拒执罪”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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