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未贴反光标识驾驶员被罚200元

遂宁日报 2020-12-30 06:26 大字

(全媒体记者吕苗)日前,射洪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247国道1292KM路段对一辆车牌号为川J××××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面对民警的提问,货车司机支支吾吾,未作出回答。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该货车司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并罚款200元。

公安交警部门提示,冬季雨天和大雾天气增多,货车车身的反光标识能增强可视性,明显反映出车辆的长、宽、高及两车距离,特别是在夜间或高速公路上,更能引起其他车辆和行人警觉,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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