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使巧劲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本报讯(闫清麟)近日,遂宁市安居区检察院实质性化解了一起关于缴纳行政罚款滞纳金的行政争议案件。
今年2月13日,杨某某未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猪肉销售经营活动,并且售卖没有加盖检疫验讫章和肉品质量检验章、未经检疫的猪肉70.4公斤。4月7日,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没收违法所得499.25元,罚款10500元。杨某某不服,向射洪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射洪市法院于5月22日作出行政判决驳回杨某某诉讼请求。诉讼过程中,安居区检察院与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作,催告杨某某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杨某某一次性缴纳了所有罚没款。
7月20日,杨某某以身患残疾、家庭经济困难为由向安居区检察院提出免除行政处罚滞纳金的申请,安居区检察院立即展开调查。该院查实,一方面,杨某某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残疾,其配偶因绞肉导致手指残疾,儿子离异、外出打工杳无音讯,孙女年幼由其抚养,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另一方面,杨某某确已缴纳全部罚没款,且认错态度良好。安居区检察院分析认为该案具有实质性化解的很大可能性,于是积极对接安居区市场监管局,并组织申请人杨某某与安居区市场监管局座谈调解。市场监管局表示同意免除杨某某所欠滞纳金,该案得以化解,杨某某深表感谢。
安居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进一步积极探索,创新方式,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做实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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