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减免等成关注热点“对标对表”现场解惑表态
热线问政互动现场。吕苗/摄 热线值守现场。贺建平摄 扫码关注更多值守热线现场内容倾听百姓心声,服务群众期盼。6月3日上午,由市效能办、市热线中心、遂宁传媒集团联合主办的《12345直通车—局长值守热线》2020年第二期“聚焦民生·热线问政——局长(主任)值守热线”活动在市热线中心举行,本期值守单位为市社保局。
市社保局局长蒋熙带领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参与值守,民进市委副主委、秘书长杨天玲,市效能监察专员第二组组长彭毅,市人大代表关春华及遂宁传媒集团旗下的遂宁日报、遂宁电视台、遂宁新闻网、遂宁客户端、在遂宁等媒体代表参与此次问政。
“社保中断后,能否续保?”“疫情期间,灵活就业人员是否有社保减免政策?”“如何将外地社保转到遂宁?”……活动一开始,热线电话便响个不停。针对市民电话反映的这些问题,市社保局值守嘉宾能够现场解答的问题就现场解答,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问题,值守嘉宾也当场表态尽快调查清楚并予以回复。
在值守热线活动结束后,仍然有许多市民打进12345咨询社保相关问题,对此,市热线中心将统一转交给市社保局进行相应处理。
“群众利益无小事。”蒋熙现场表态,针对市民咨询类的问题,市社保局将第一时间进行回复;对于投诉类的问题,则组织有关科室人员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及时回应解决。
□全媒体记者陈曦贺建平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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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
遂宁新闻网记者:一位网友留言称,他以前在遂宁经开区南环路华晶玻璃厂上班,2010年已将社保费用交至该公司,由公司为其在船山区社保局购买,但公司没有将费用缴至社保局,导致2010年社保断缴。他曾找公司反映,但被告知2010年的社保费用只能退还不能帮助补缴。对于公司、单位未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部门有何要求和规定?对于此情况,是否可以补缴?
市社保局稽核科副科长刘小娟:可以补缴。华晶玻璃因长期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船山区社保局已于2019年12月18日向华晶玻璃有限公司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书,该单位逾期未缴纳社保费,船山区社保局于2020年1月到7大银行查询该单位银行账户储存额,只有中国银行的账户有1032元,其他银行均无余额。船山区社保局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规规定,已提请行政主管局对四川华晶玻璃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据相关规定,存在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费、申报但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纳养老保险费等情况,应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向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
市人大代表关春华:现在失地农民基本解决了养老保险,有城镇户口或因为各种原因转入城镇户口,又到了退休年龄,又没有购买养老保险的人,现在是否可以一次性购买?
市社保局单位征缴科科长汪旭:根据相关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内(男60岁,女50岁)的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逐年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领取养老金,不能一次性补缴。
市效能监察专员第二组组长彭毅:有的企业不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而把这笔钱降低一个档次直接发给员工。有的员工也认为直接发钱,自己买险自由度大,钱虽少一点,但方便实惠。这种情况合法合规吗?
市社保局稽核科副科长刘小娟:不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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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
民进市委副主委、秘书长杨天玲:疫情后哪些企业可以减免企业的社保费?如何申报?
市社保局单位征缴科科长汪旭:除机关事业单位外,在遂宁市参保缴费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按企业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建筑施工项目、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均要减免。
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单位类型核定减免金额,并出具缴费通知单。参保单位照常申报,按减免后的通知单缴费即可。除对减免金额有疑问需要核实、更正,参保单位不需到社保机构办理任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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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遂宁日报记者:2019年8月,射洪市民蒋先生在办公室装订文件时,不慎被美工刀将手腕割伤,事后他在医院接受了手术治疗,共计花费1万多元医疗费用。期间,其所在单位对其出具了工伤证明,劳动部门也认定为工伤。2019年12月,蒋先生便将工伤的报销资料交给了射洪市社保局报销医疗费,但截至2020年5月,工伤医疗费用却迟迟未报销。关于报销到账,有何相关的具体规定?对于此现象,社保局将如何规范管理,提升办理效率,做好对群众的服务工作?
市社保局局长蒋熙:根据遂宁市工伤业务经办时限要求,正常情况下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工伤待遇申领业务后,应在7天内办结反馈结果。针对此事件,市社保局将立即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射洪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并责成其及时整改。下一步,市社保局将适时组织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培训,再次明确经办要求、时限要求和质量要求,督促各县(市、区)不择不扣落实《遂宁市社会保险标准化业务经办规程》,做好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遂宁发布记者:网友投诉称,其母亲于2017年开始在射洪市社保局购买养老保险,由于发票凭证被弄丢。该网友近期到射洪市社保局欲补一个凭证或者证明,但该处工作人员拒绝开具,导致其母亲无法报销。请问,发票丢失后有没有相关规定工作人员不再开具购买发票,如不能开具,可否为市民开具其他证明,以便市民报销。
市社保局职工养老科保险科科长邓小红:社会保险专用票据凭证是唯一的,不得重复领取。缴纳养老保险后,社保局均会为其记录缴费权益,缴费人可以凭身份证、社保卡在业务窗口或自助服务终端打印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即为参保缴费证明,可以出证明或者查寻票据第二联复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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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
市效能监察专员第二组组长彭毅:在养老保险方面,如何根治不合规的提前退休以及退休人员死亡后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养老金等问题?
市社保局稽核科副科长刘小娟:目前,企业职工提前退休主要包括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和因病提前退休两类,实行审批制,由行政部门严格依据职工档案记录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退休审批决定。社保机构通过严格把握和执行政策、强化多级审批管理层级、实行“双公示”和权益告知制度,完善争议案件集体研究和决议机制等,确保提前退休依法合规审批。如今,国家正在加强信息化建设,对特殊工种实行人员岗位数据库管理,进一步提升提前退休审批合规性。
针对退休人员死亡情况,根据相关资格认证后,经确认待遇领取人员已经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停止为其发放社会保险定期待遇,并按照国家相应政策办理注销或封存其社会保险关系。目前,遂宁市现已全面实现利用医疗保险数据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每天由稽核部门对超过12个月未年审认证人员的信息进行比对,比对不成功的,再通过电话查找,由社区进一步核实。
市人大代表关春华:对于已经死亡的居民,但有些仍然在发放基保,这部分,如何追缴?
市社保局稽核科副科长刘小娟:根据《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相关规定,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被冒领的养老金应按照规定予以追回。追回后,县级社保机构方可为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仅限于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区)等支付手续。
相/关/链/接
全网直播浏览量达16万余次
在6月3日的局长值守热线活动中,不少网友通过微博、微信积极参与,并就社保问题纷纷讨论、提问,市社保局的值守嘉宾也对网友提出的疑问一一解释和回复。
截至当日上午12时,相关微博、微信浏览量已经达到16万余次。评论中,不少网友针对遂宁市社保各方面工作提出了相应的问题。对此,各位值守嘉宾都不予回避,积极正视问题。对网友咨询的问题,从政策、法规上作了详细解释;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活动结束后将立即展开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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