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儿媳不支付抚养费法官用心帮老人维权

遂宁日报 2020-04-16 02:21 大字

(张兵涛全媒体记者郑小艳)“感谢法官,这么快我们就拿到抚养费了,谢谢你们!”近日,射洪市人民法院金家镇人民法庭门口,老人兰某将一面写着“执法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法官姚亮手中,激动地说。

经法庭干警了解,原来,兰某因为其孙子抚养费的问题,不得不将儿媳陈某告上法庭。兰某之子张某与陈某2014年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子,后因感情破裂双方于2017年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子由男方抚养,自离婚后女方每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协议从2018年4月起开始支付,并于每月5号之前支付到男方账户,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可自从离婚后,陈某便一直未支付抚养费。

法官姚亮多次拨打陈某电话,但始终未能联系上,最终只能立案并向陈某邮寄相关法律文书。待到开庭的那天,孩子及其奶奶兰某准时到庭参与了诉讼,陈某未到庭。最终,依照法律规定,法庭进行了缺席审判,判决陈某从2018年4月起每月向孩子给付抚养费800元(由兰某保管并开支该费用),限每月10日前付清,至孩子满18周岁时止。

判决生效后,陈某未按判决履行相关义务,兰某欲代孙子申请强制执行。法官考虑到执行周期较长,且兰某年龄较大,又多次联系陈某对其释法明理,最终陈某向兰某支付了所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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