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恶意拖欠公租房租金被强制腾退

遂宁日报 2019-12-06 06:05 大字

公租房是面向城市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可以说是城市中低收入且暂无能力购房者解决住房问题的“救命稻草”。但现实中,一些人在成功申请公租房后,拖欠租金无故占房,浪费了政府资源。

近日,射洪市人民法院对恶意拖欠公租房租金住户杨某某的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既避免了政府资源浪费,也保障了真正需要公租房的中低收入群体的租房权益。

男子租赁公租房恶意拖欠4年租金

据了解,杨某某与原射洪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签订《租赁合同》,双方约定,杨某某租赁位于原射洪县经开区东泰花园小区2幢2单元6楼2号公共租赁房屋一套,租期一年,租赁期满可以申请续租。2015年8月7日合同到期,杨某某继续租住但未交租金。2018年,原射洪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将其诉至法院。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杨某某于2018年8月3日前向原射洪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支付2015年至2018年的租金2398元,逾期未给付租金,则腾退该房屋。

约定到期,杨某某依然未支付房屋租金。今年4月,原射洪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杨某某进行联系,对其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信息进行了查询,但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院强制腾退避免政府资源浪费

在执行法官与其多次联系并释法明理后,杨某某突然“失联”,执行法官多次拨打电话、发出短信均无任何回应。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居住情况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其周围邻居获悉杨某某平日态度蛮横,无固定工作,目前已无法联系。

10月12日,法院在杨某某住处张贴公告,责令其于10月27日之前自动搬迁腾退房屋。到期后,杨某某仍未搬迁腾退房屋,法院决定强制腾退。

近日,在公证人员的现场见证下,射洪市法院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进入房屋后,执行干警发现屋内仅有一些简单的家具,在对这些物品进行一一登记并由搬家公司将其搬出后,房屋腾退完毕,现场交付给了射洪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腾退案件一直是法院执行中的难点,而公租房的清退难度更大。对此,射洪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对类似案件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政府惠民政策的落实。(卢艺文全媒体记者郑小艳)

新闻推荐

太乙镇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 同心协力搞好迎检

(全媒体记者贾明高)11月22日上午,太乙镇组织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镇全体领导干部、各村四职干部,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及...

射洪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射洪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