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访射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消委会会长于开

遂宁日报 2019-03-12 05:31 大字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同时也是射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的第一年,新部门处处呈现出新面貌、新气象。射洪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去年做了哪些工作?“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的涵义是什么?今年又有哪些新的举措?近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记者带着这些问题专访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消委会会长于开。

记者:去年以来,县消委会在履职尽责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或者成效?

于开:一是围绕去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主题,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射洪广播电视台、遂宁日报、西部射洪网和消委会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到3万人以上。

二是及时受理咨询投诉,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全年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来电300余件,现场受理消费投诉2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同时针对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调查取证,真正做到了调解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是针对实际情况,深化消费指导教育。充分利用自媒体开展消费警示教育,全年共发布消费警示12期,维权典型案例12期。建立老年消费和家庭装修消费引导专栏,结合“品质消费振兴乡村”活动,在各乡镇、社区开展保健消费大讲堂活动。组织消费代表、媒体、监管部门开展了“川投水务”和“粮油食品生产”消费体察活动,提出合理建议30条。会同行业协会共同制定了两部行业纠纷的调解指导意见。

四是切实履行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职能,提升消费品质。主动参与原县工质局、食药局、消防中队、旅游局、卫计局等10个部门的15次执法检查和商品抽查活动,发出消费指导建议书35份,约谈经营户82户,引导经营者健全行规行约,督促企业自律,提高服务水平。组织消费者参与我县供气、供水价格听证会,代表消费者提出合理的质疑和建议,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引导企业提高服务品质,赢得群众的认可。

记者:今年的“3·15”年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请问这个主题具有哪些涵义?

于开:今年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是对消费领域信用体系的呼唤,也是对放心消费环境的期盼,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呼吁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自律,尽快形成公正、科学、公开的信用评价体系,发挥信用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从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是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虚心接受消费者评价意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监督权,用诚实守信打造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

三是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主动行使监督权,认真参与消费后评价,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同时呼吁积极营造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监督权的社会氛围,让消费者敢监督、愿监督、能监督,为实现消费市场良币驱逐劣币尽一份力。

四是发挥消委组织商品和服务监督职责作用,推动调查体验、比较试验等评价信息及消费者投诉信息与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的对接,助力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记者:今年县消委会在实现年主题目标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

于开:县消委会将充分发挥消费行为社会监督和引导者的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以公用和大型零售企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完善信用机制建设,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二是对准热点精准发力。以住房装修和物业管理为重点,开展社会调查,厘清制度规定,提出解决建议,倡导行业规范,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广泛开展教育活动。以农村消费、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领域为重点,创建我县首个消费教育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等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创举措,助力双心创建。以12315热线整合为契机,加快推广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和网上直通车平台,便捷化解消费纠纷。探索建立投诉公示制度,充实信用体系建设内涵,全面助推我县的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

(全媒体记者贾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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