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公益诉讼 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实效

四川法制报 2019-01-31 01:01 大字

射洪县检察院办理遂宁市首例公益诉讼案——射洪县人民检察院民行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罗孝伟 文/图

面对新时代新起点新任务,射洪县检察院在推进检察机关转型发展中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该院的民事行政部门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认真听民生、察民情、排民忧,充分发展好、维护好民生需求,以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为重点,以公益诉讼为新的监督方式,不断提升检察监督效果。

自2016年以来,该院民行部门共办理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共计143件,连续三年居遂宁全市第一。

强化办案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射洪县检察院民行部门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把办案质量作为生命线,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律职业的价值追求。“民行抗诉案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民行检察的形象,抗得准与不准,事关检察机关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问题。”射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雄介绍说。

2016年3月,民行部门审查办理了“宋某友诉柳树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与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纠纷案”。在审查过程中,承办人认为,该案件的程序和实体处理均有问题,于是,射洪县检察院以跟进监督的方式,依法向遂宁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在民行部门主持下,该案件从立案到提请抗诉,在一周内就完成,法院最终对该案件再审予以了调解结案,监督结果抗诉成功。行政抗诉案件改判率低,通过和解取得双方满意的案件更少,该成功案例不仅被国内主流媒体报道,还被推选参评最高检行政和解精品案例。

一方面,该院通过联合巡查,形成合力,督促监督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另一方面,也将法治服务作为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该院民行科科长陈中明说,“我们通过工作信息通报、检务公开平台等收集意见和建议,以外部监督倒逼司法行为规范。”

服务基层 密切关注民生诉求

“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退伍军人等特殊群体,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对象。”射洪县检察院分管民行工作的副检察长李红光告诉记者。

2016年3月,射洪县广兴镇居民聂某在工厂加班时左手不慎卷入机器,造成左上臂离断伤,经鉴定为工伤三级伤残。“当时,聂某因残疾赔偿金额与浙江某薄膜制品公司发生纠纷,我们通过异地司法协助,以督促、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他取得相关的赔偿款项共计60余万元。”办案检察官介绍说。射洪县检察院将该案例拍成微电影《又见彩虹》,获得2016年度省依法治省办、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主办的“法治中国·四川微电影”案例纪实创作大赛优秀奖。

转型发展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

射洪县检察院在推进检察机关转型发展中,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他们依法尽职尽责,竭力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国有财产保护,深挖线索,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尽责,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2018年6月,射洪县委、县政府主办了首期《阳光问廉》节目,曝光了射洪县辖区内校园周围,存在部分商户违规销售不合格的“五毛”食品的现象。该检察院随即进行了核查,提出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校园周边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力维护。

在环境保护上,射洪县检察院把补植复绿作为重要惩罚手段。2017年末,赵某等3人在射洪县瞿河乡等地滥伐林木,射洪县检察院对该案起公诉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遂宁市检察机关提起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同时,案件被推选参评四川第三届“全省十佳庭审”并被评为优秀。

2018年9月,该院在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中发现,有部分领域反映的环保问题没有整改到位。该院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并举行了检察建议宣告仪式。责任主管部门立即组织执法检查责令整改,把违规堆放的砂石运走,并将河道低洼、坑道回填恢复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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