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农业局“亮剑”非法捕捞

四川法制报 2019-01-11 06:25 大字

持证捕捞作业人员公开承诺现场苟熙海 罗孝伟 文/图

射洪县境内,涪江、梓江、沈水河、金家河等主要江河总长300余公里。近年来,该县农业局高度重视水产业发展,坚持特色、生态、品牌化的经营理念,水产养殖效益进一步提升,但随之而来的非法捕捞现象也日益突出。

2018年,射洪县农业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贯彻落实“2018中国渔政亮剑行动”,农业执法大队全天候、全流域、强有力巡查治理,全年共查获违法违规捕捞案件28起,结案27起,罚款4万余元,县内天然水域非法捕捞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 签订承诺书

营造浓厚守法氛围

在射洪县农业局,宣传栏上两份醒目的承诺书引起了笔者注意。原来,这是该县天然水域持证捕捞作业人员的公开承诺书。

承诺共7项,包括严格依法捕捞、持证作业,遵守禁渔期禁渔区的各项规定,主动配合各部门监督检查,主动举报其他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我们全县持证渔业机动船舶有193艘,每一个作业人员都签下了承诺书,每一个承诺人的姓名、船名及地址都如实登记了下来。”射洪县农业局副局长周德成向记者介绍道。“持证作业的渔民,我们会经过统一培训,但一些试图冒风险电击捕鱼的村民根本意识不到这是违法行为?”周德成无奈地表示,“因此,在宣传方面,就需要更多的耐心给村民讲解其中的缘由,才能使得群众心服口服,认真去遵守。”

在以“电击捕鱼,危害深远”为主题的精美宣传展板上,明确阐释了鱼类在受到上万伏高压电击之后,小鱼瞬间会死亡,大鱼则会产生基因突变,失去繁殖能力,甚至会产生打破水域生态平衡等危害。“都说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落实到我们的身边来,首先就是守法捕捞,保护天然渔业资源。”周德成说。

为将禁止非法捕捞的知识尽可能地延伸宣传,射洪县农业局一方面组织渔民参加培训大会,学习《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另一方面,执法人员大范围张贴禁渔通告,悬挂禁渔标语,通过广播、电视台、户外大屏滚动播放禁渔专题片,并印发3万余份宣传资料广泛发放。

■ 部门联动

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在禁渔期、禁渔区和综合整治阶段,射洪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分别与公安、工商、交运、城管执法、海事等单位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从重从严打击各类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行为。2018年,射洪各部门联动查获违法线索8条,立案处罚6起。

现实中,一些非法捕捞人员为避开查处,往往选择在夜晚作案。为了随时掌握违法线索、及时采取行动,非法捕捞举报电话24小时在线,执法大队随时接警、随时出动。“举报电话我们都有逐一登记,跟踪处理之后都会进行回复。一段时间后,我们就基本摸清了各区域江河段非法捕捞的基本情况和规律。”射洪县农业局执法大队队长王冰松拿出一张非法捕捞重点巡查分布图说,“通常,我们会在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加大巡查密度。”

据了解,执法人员采取白天巡查、夜间蹲守、定期巡查和不定期突出执法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和水上巡查执法。依法剪除地笼、没收电捕鱼“三无”船只、电舀杆、电拖网、电瓶等,将截获的野生鱼放生……对于在禁渔期捕鱼及电、毒、炸等违法捕捞行为,按照《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依法严肃查处,震慑违法捕捞不法分子。

■ 坚持”零容忍”

提升禁渔执法效果

在过去的一年,射洪县农业局对非法捕捞始终坚持”零容忍”,通过从重、从快、从严办理典型案例,起到了非常大的震慑作用,在全社会逐渐形成“不敢非法捕捞,不愿非法捕捞,不能非法捕捞”的良好氛围,提升了禁渔执法效果和社会影响力,打击非法捕捞成效突出。

2018年12月29日,遂宁市2019年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在射洪县法治文化广场举行,进一步宣传渔业法律法规,遏制电鱼违法活动多发频发态势,促进遂宁市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和提升。

射洪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青表示,未来的一年,射洪县农业局将在进一步加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河长制+警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水务、环保、海事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协同配合,促进全县渔政执法成效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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