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理进涪江文化广场 县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巡回审判危险驾驶案件小记
庭审现场“没有想到今天我在家门口就看到了法院的审理现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
“我回去后要给我儿子宣传,给他说喝了酒开车是犯法的,坚决不能做……”
一大早,县城区涪江文化广场就热闹非凡,在场群众纷纷讨论着……
为进一步打击危险驾驶犯罪,遏制酒驾高发态势,11月23日上午,县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县涪江文化广场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危险驾驶罪。
被告人滕某某驾驶大中型拖拉机在例行检查中,执勤民警发现其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12.4mg/100ml。后经成都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告人滕某某血液乙醇浓度为145.4mg/100ml。
被告人周某某于2018年3月30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射洪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18年7月31日晚,又因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与杜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经鉴定被告人周某某的血液乙醇浓度为285.9mg/100ml。
法庭审理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危险驾驶罪,被告滕某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宣告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周某某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希望今天旁听了庭审的群众,多向身边的家人朋友宣传酒驾的危险,让我们大家都真正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庭审后,张丽娟法官还向现场群众开展了酒驾普法宣传。
据了解,今年以来,县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受理144件危险驾驶案。(周洁全媒体记者贾明高)
新闻推荐
太和镇紧锣密鼓推进脱贫攻坚迎省考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帮扶工作
日前,太和镇紧锣密鼓推进脱贫攻坚迎省考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好“五个一”“三个一”工作,强化驻村帮扶力量,做好脱贫攻坚迎省...
射洪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射洪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