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的公告

遂宁日报 2018-09-07 08:25 大字

各位父老乡亲: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法

向县扫黑办、县公安机关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护伞”线索,举报形式可以是信件、电话、网络、当面举报等,务必标注联系方式。

二、举报内容

1.相关单位未发现或未掌握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2.由已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3.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具体落脚点或藏身地等线索。

4.其他有助于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线索。

公民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等简要案情,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点及主要犯罪事实、证据情况等。

三、奖励及兑现办法

1.凡提供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给予3000元的奖励。

2.凡提供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违法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给予10000元的奖励。

3.公民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恶势力团伙头目、骨干成员的,一次给予5000元的奖励;抓获一般参加者的,一次给予2000元的奖励。

4.公民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的,一次给予20000元的奖励;抓获一般参加者的,一次给予5000元的奖励。

5.凡提供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线索直接破案,在案件审理完毕,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给予提供线索者人民币10000元的奖励。

6.公民提供线索,帮助挖出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一次给予30000元的奖励。

7.凡提供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直接破案,在案件审理完毕,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作出终审判决后,一次给予50000元的奖励。

对于公民以各种方式向各级扫黑办、公安机关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或保护伞线索,一经查实并经过司法程序认定的,依照上述奖励办法按照实际查证结果兑现奖金。由射洪县扫黑办通知举报人凭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

四、相关单位对举报人、举报事项等情况严格保密。

五、本办法由射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电话举报:射洪县扫黑办

0825-6627277

射洪县公安局(专线)

0825-6699997;0825-110

邮箱举报:2778852436@qq.com

来信举报:射洪县伯玉路232号,中共射洪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收

射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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