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冒充警察代办驾照 男子招摇撞骗获刑
曾因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获刑,出狱后又重操旧业,故技重施骗取他人钱财。日前,因犯招摇撞骗罪,杨某文被涪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据了解,这也是杨某文第三次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刑入狱。
■程湖辉周兰兰记者赵利宾实习生王敏
1.
轻信假民警
“走后门”办证被骗上万元
如果不是遇到交警检查,王先生怎么也没想到当初“走后门”拿到的驾驶证竟然是假的,而且帮自己办证的那位民警也是假的。
2015年3月,一心想考驾照的王先生结识了杨某。杨某自称是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可以帮王
先生通过非正规程序,让其不用参加考试就能办理驾驶证。最开始,王先生也对杨某的能力表示过怀疑,但后来通过打听了解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确有一名叫杨某的民警,于是便对其深信不疑。
2015年3月18日和19日,在杨某的要求下,王先
生先后两次支付给杨某所谓的“打点费”共11000元,王先生很快就拿到了“驾驶证”。虽然为此付出了上万元,但看到轻松到手的“驾驶证”,王先生还是以为赚到了。直到后来遇到交警检查,被告知驾驶证是假证时,王先生才傻了眼。
2.
假警察前科有点多
警方调查
顺着王先生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经过前期摸排调查,确认射洪籍男子杨某文有重大嫌疑。2017年10月,杨某文在成都火车站被警方抓获。
警方调查发现,杨某系杨某文行骗时所用的化名,其真实身份是射洪县
的一名农民,只有小学文化,而且有多次犯罪前科。2008年因犯盗窃罪,被成都青羊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0年5月,杨某文使用化名杨某,冒充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谎称能通过非正规程序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行骗3000元,后被涪城法院以
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6年,杨某文以同样的手法,冒充成都市车管所民警,骗取他人7000元,后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2017年10月12日,杨某文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涪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同年10月24日被执行逮捕。
3.
累犯从重处罚
法院判决
今年1月,公诉机关依法向涪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某文犯招摇撞骗罪。日前,涪城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了招摇撞骗罪,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某文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文犯招摇撞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一审宣判后,杨某文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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