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全媒体记者刘洋)11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县人大机关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税清亮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组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了《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长张韬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何小江、蒋桂彬为射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认为,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144件,转交县政府办理144件(其中重点建议3件),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并回复,成绩值得充分肯定。税清亮强调,要进一步重视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通过办理代表建议,使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二要健全制度,规范办理。要及时交办,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机制,确保办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要深入调研,提高质量。要积极破解办理工作的难题,注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切实增强办理实效。四要倒排工期,保质办结。要及时办理,强化考核问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市政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情况报告。会议审议认为,市政工程涵盖城市各方面的配套基础设施,与每一位市民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直面问题、制定措施、严格落实,推动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进一步完善我县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人居环境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草案)的议案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议案,举行了宪法宣誓和颁发任命书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东升、张朝书、贺华荣等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文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蔡诚银,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清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雄以及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2名公民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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