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助力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川渝协作司法保护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基地揭牌
2021年12月27日,川渝协作司法保护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基地在蓬溪县荷叶乡正式揭牌。遂宁市两级检察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重庆市潼南区检察院、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河长办等单位代表出席揭牌仪式,并开展跨省市增殖放流、联合巡江活动。
活动中,当地群众见证了1万余尾鱼苗被放流涪江流域。据介绍,这些鱼苗为遂宁市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的1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赔偿义务的鱼苗。2021年5月20日,任某某等5人在禁渔期使用拖网在蓬溪县芝溪河天然水域进行捕捞,被蓬溪县公安民警现场挡获,收缴渔网1副、渔获物28.52公斤。蓬溪县人民检察院对任某某、赵某某提起公诉。同时,因5人非法捕捞损害水生生物资源,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对5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1年12月13日,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五名当事人深刻认识到错误,非法捕捞不但要被刑事处罚,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表示愿意采取现金补偿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的方式弥补生态损失、修复生态环境。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打击非法捕捞”法治宣传,为现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使“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深入人心。随后,各方分成两组进行巡河,加入无人机开启“水陆空”立体巡河模式,并就涪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共治共管进行探讨,提出可行方案。
涪江作为长江重要支流嘉陵江右岸的最大支流,横跨四川省遂宁市和重庆市潼南区等区域,也是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的重点和难点。遂宁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聚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加强跨区域协作,促进跨界河湖联防共治,积极探索建立川渝两地跨区域江河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化,构建一体化公益保护格局。2021年1月1日,遂宁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遂宁市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在法律监督中的职能作用,推动河长制“有名”“有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积极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办案实践中,对有效恢复长江流域鱼类种群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川渝协作司法保护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基地的建立,是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共同助力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贯彻落实川渝检察机关会签的《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以及《建立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等协作机制的具体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生态赔偿和修复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引导全社会共同维护生态平衡,创造一个更加和谐优美的生态环境。”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广川说。(全媒体记者姜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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