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补充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告知函
四川百皇门业有限公司:
经我办核查贵公司修建的“办公综合楼、职工宿舍楼”民用建筑面积为7429.32平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和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383号)等相关规定,贵公司应依法办理人防审批手续,补充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按40元/平方米标准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缴纳人防易地费共计297172.8元,请在接到该通知5日内前到我办积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缴纳相关费用,逾期我办将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函告!
蓬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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