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从严从实抓好案件办理 务求实效推进问题整改
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蓬溪县高度重视,态度坚决,立行立改,确保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8月31日,蓬溪县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群众投诉反映:“明月镇有一家大型养猪场,猪粪、臭水未经处理倾倒在村民田地、河道里。”接件后,蓬溪县赓即成立工作专班,对明月镇36个年出栏50头及以上生猪养殖专业户和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最终判定蓬溪县陈发养殖有限公司为被投诉对象。
“接件后,我们积极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开展全面排查。”蓬溪县明月镇党委书记胡大为告诉记者,明月镇动员了所有的镇干部,对全镇所有的养殖场进行了再一次的拉网排查,最终排查出涉事养殖场为陈发养殖有限公司。
陈发养殖有限公司位于明月镇火石村4组,现存栏生猪240余头。工作专班现场勘察和走访周边群众后认为,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我们立即制定了整改措施,首先就要求陈发养殖有限公司对消纳地有粪污残留痕迹的土壤进行翻耕翻施。”蓬溪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员任文荣告诉记者,同时还要求清理转运废弃沼液存储池里面的废水和残留的沼渣,清理池外有沼液痕迹的土壤并转运到消纳地进行还田利用。“我们还要求其对养殖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消杀,并且要求以后猪场要及时清理收集处理猪粪、猪场的废弃物,转运到消纳地进行资源化利用。”
9月8日,在陈发养殖有限公司整治现场,记者看见,挖掘机、推土机正在对养殖场外含有猪场粪污的土壤进行转运,转运后的土壤将进行还田利用。
“接到通知的当天,我们就找了施工机械进场,立即进行整改。”陈发养殖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林说,公司将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实现零排放,全面达到环保的要求。“作为养殖业主,我们一定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把环保做好,整改完了以后,要让周边老百姓感到满意。”
而随着信访举报案件的及时整改,该件的办理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现在猪粪没有倾倒出来,我们还是对整改满意。”明月镇村民陈绍益表示。
在一系列整改后,蓬溪县明月镇也走访了周边群众,目前,周边群众均表示非常满意。下一步,蓬溪县将以此为契机对全县畜禽养殖场开展大排查、大梳理,持续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巡查长效机制,压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导责任,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监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良好氛围。
(全媒体记者范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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