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遂宁合联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以公开挂牌方式竞得蓬溪县国土资源局(机构改革后更名为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告》(蓬国土资公〔2014〕13号)中201428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同日与我局签订了《挂牌成交确认书》,土地成交出让总价款为人民币539.59万元。2014年9月1日,遂宁合联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我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已构成违约。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条约定,我局决定解除与遂宁合联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42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土地,其缴纳的定金108万元不予退还。
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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