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青山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竞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四川青山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竞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院审理的四川青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新材料公司)破产清算案,经初步审查该案债权人人数较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面向遂宁市范围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参与竞争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四川青山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1日,股东为曲泰、曲疆、刘森。公司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矿渣微粉、粉煤灰、钙粉、硅粉、水泥、水泥制品、混凝土外加剂、水泥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水泥熟料、煤炭、钢材、建筑材料。该公司的全部资产已作抵押,负责总额本金约为1.8亿元,公司现在生产中。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七份)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请注明律师、注册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员的人数)、业绩(明确被指定为管理人或者指定组成清算组的案件数)、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破产团队负责人、委派参与本案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3.如被指定为本院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4.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
5.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报价方案;
6.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三、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止2020年5月29日下午4时。
四、选任规则
1.本院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
2.《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均可申报破产案件管理人;
3.由评审委员会委员按照《申报管理人工作方案评分表》的要求,对申报主体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管理建议、经费保障、报价方案、主观态度、履职评价、在办破产案件数量与进程等方面进行不记名综合评分,并按总得分高低排序选择一家管理人、一家备选管理人,并予以公告。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蓬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联系人:雷婷
联系方式:0825-5395976、2972649644@qq. com(投标文件电子档发送至此邮箱)
蓬溪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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