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设置障碍物违反《消防法》 蓬溪一医院被罚

遂宁日报 2020-04-20 02:25 大字

(全媒体记者贺建平)近日,针对蓬溪友爱天仁医院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违法行为,蓬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3月26日,蓬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对蓬溪友爱天仁医院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医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设备集中,易燃可燃物品多,人流量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大队监督检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对天仁医院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要求场所负责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时刻紧绷安全弦,抓紧落实隐患整改工作,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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