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驾驶人心存侥幸 二次酒驾面临重罚

南充日报 2019-11-19 03:2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唐甜)因酒驾被查处的司机,通常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酒驾付出的代价。可现实生活中,偏偏有人不思悔改、以身试法,依然“二次酒驾”。11月18日,记者获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二大队蓬溪警务组民警查处了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违法驾驶人距离上一次酒驾被查仅2年。

日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二大队蓬溪警务组在辖区G42沪蓉高速(成南段)南充站(火花)设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晚上9时左右,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的司机逐一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一辆银色轿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初次对驾驶员进行检测时,就怀疑其酒驾。我们就让他立即停车并下车接受检查,对他进行二次呼吸式测试。这个过程中,司机显得异常紧张、害怕。”高速公路五支队二大队辅警张晓沣告诉记者,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进一步检测,发现驾驶员姚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8.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此外,在民警对姚某进一步调查中还发现,他曾经还因酒驾被处罚过。“通过调取姚某的资料,我们发现他是第二次酒驾。”民警表示,“二次酒驾”比较严重,同时也会面临加重处罚。

原来,早在2016年2月,姚某就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查处过,当时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由A2降为B1、B2。据姚某交代,当晚他和战友在高坪城区吃饭,期间喝了一些酒,酒后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查,结果刚开出没多久就被交警拦下。

目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二大队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对姚某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千万不要饮酒后驾车,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如果此前因为饮酒驾驶被处罚过,以后无论相隔多久,再次被查到酒驾都属于二次酒驾,将被加重处罚。

新闻推荐

蓬溪县召开有机产品认证知识培训会

(黄蕾全媒体记者谢良栩)10月24日,蓬溪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县有机产品认证知识培训会。全县7家有机产品认证主体企业分管...

蓬溪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蓬溪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