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确定2019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

遂宁日报 2019-06-14 04:56 大字

(全媒体记者黄祎然)6月12日,记者从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了解到,通过广泛收集问题、甄别评估、媒体投票和征求意见,经县委十三届95次常委会审议通过,我县已确定2019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

据了解,此次整治活动涉及到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等主责单位,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市县统筹、同步推进方式,开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

据悉,此次整治活动中县委绩效办将把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和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并会同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加强对整治活动任务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县统计局将对“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情况开展社会调查,跟踪问效。县纪委监委将把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作为《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节目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走过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2019年度市级“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具体内容

1.城区部分路段隔离设施缺失,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占道通行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城南局、赤城镇

2.城区部分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场(点)被挪作他用,导致机动车停车难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金桥新区、上游工业园、赤城镇

3.部分老旧小区小广告乱张乱贴,缺少监控设施,治安管理不到位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各园区

4.城区大型医院在节假日和夜间时段值班医生少、病人候诊时间较长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城区各医院

5.城区居民违规饲养畜禽、宠物、大型或烈性犬只等行为扰民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城南局、赤城镇

6.“保健品”“保健器材”虚假宣传、非法会销欺诈消费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各园区

7.城区公共厕所数量不足,社会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南局、赤城镇

8.高速出入口和城区路口部分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交通标志指示不规范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公安局

9.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存在游泳、洗衣、垂钓等污染饮用水水体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相关乡镇

10.部分村道路狭窄、路况差,维护不及时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各乡镇、各园区

2019年度县级“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具体内容

1.县城区自来水水压低、水质差、经常停水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城南局、赤城镇、爱文思水务公司

2.出租车不打表、打组合、乱收费等乱象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运管所

3.部分村道路狭窄、路况差,维护不及时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各乡镇、各园区

4.县城区居民违规饲养畜禽、宠物、大型或烈性犬只等行为扰民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城南局、赤城镇

5.小区物业管理混乱,有的小区甚至没有物业管理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房管局

6.“保健品”“保健器材”虚假宣传、非法会销等欺诈消费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各园区

7.县城区缺少公共厕所,厕所卫生质量差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南局、赤城镇

8.县城区公交站台设施不完善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众创公司

9.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不高,社区、农村卫生室条件简陋,药物配备不齐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

10.县城区环卫设施不齐全、路灯照明设施不完善、配置不科学问题

主责单位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南局、赤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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