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遇赡养难题 法律援助帮她维权

遂宁日报 2019-03-29 06:48 大字

家住蓬溪县新胜乡五面山村的王某某今年96岁,丈夫早年去世,生育了8个子女(其中一个已去世),年老体弱且身患多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2018年4月,老人的小儿子将她送至蓬溪县某敬老院,将费用缴至2019年3月31日,现在费用即将用完,7个子女不能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其小儿子也表示不愿再独自负责赡养费用。王某某面临无处可去、无人赡养的境况,一纸诉状将7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子女们分摊其2019年起每月在敬老院的生活费和护理费,并申请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后认为王某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按照属地原则指派文井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

接受指派后,文井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多次到老人所在的敬老院与她交谈了解诉求、收集有关证据,并分别找老人的子女交谈或电话沟通,了解他们不能达成赡养协议的原因。

3月6日,县人民法院在老人所在的敬老院开设巡回法庭审理了这一赡养纠纷案件。文井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作为王某某的法律援助代理人出庭参与庭审,按程序出示了收集掌握的证据,并从法、理、情三方面向法庭陈述了老人的诉讼请求,得到旁听群众一致好评。

3月15日,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7个子女从2019年起,每年4月1日前每人每年支付老人生活费及护理费2709元,且每年不定期看望老人。“老人未来的生活有了保障,我们也放心了。”得知法院的判决结果,参与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如释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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