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法》施行3年遂宁市12338维权热线实现全覆盖

遂宁日报 2019-03-08 07:02 大字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事关妇女的全面发展,事关千家万户幸福。近年来,遂宁市多措并举,全力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3月7日,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反家庭暴力法》施行3年以来,遂宁市12338维权热线实现了全覆盖、全拨通,不受任何条件限制。

“去年,遂宁市12338维权热线接受电话上访18起,为化解矛盾、调解纠纷发挥了作用。”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姜艳介绍,从接访的内容看,家暴案件是接访的重点。从调查分析情况看,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施暴者素质不高,脾气暴躁,自控力差;受“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思想影响,男子封建夫权思想严重;部分男性婚内出轨,以种种借口逼迫妻子离婚,妻子稍有反抗,就会招致暴力;男女经济地位不平等等。

此外,为进一步维护妇女权益,市妇联还聘请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心理咨询专家、婚调纠纷调解专家等共计24名专业人士成立了遂宁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和援助专家团;出资近10万元,建立2个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站、4个反家暴庇护中心;在市妇联官网开设妇女儿童维权专栏,向社会公布律师电话,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案例

男子酒后家暴妻子12岁女孩替妈妈写诉状

“通过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强喝酒以后就是睡觉,不再随意辱骂妻子了,夫妇俩现已和好。”采访中,市妇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一个男子酒后家暴妻子,12岁女孩替妈妈写诉状和爸爸离婚的故事。

此事还得从2018年2月1日说起,当天上午,遂宁蓬溪县三凤法庭内,一名小女孩走进了法官旷国军的办公室,开口便问如何办理离婚。经过询问法官得知,要离婚的是小女孩的妈妈张丽,后者在法庭大厅踌躇不前。法官进一步了解得知,张丽性格偏软弱,不善言辞,在忍受多年暴力的情况下,从未想到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次起诉系在冲突后,其12岁的女儿认为母亲受的欺负太多,鼓励她到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很快与被告取得了联系。被告完全没有料到,平时软弱好欺的妻子居然会到法院起诉要与他离婚。随后,承办法官多次深入探访,了解到被告虽有一定的暴力倾向,但大部分是在酒后摔打家里物品,对妻子进行辱骂,真正动手殴打的时间不多,其家庭暴力的程度较为轻微。在法官语重心长地和被告交流后,被告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后,在传票规定的开庭时间,原、被告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按相关法律规定,案件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结案后,承办人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得知,张丽起诉离婚的事,给王强造成的触动很大。现在,王强虽然还是会喝酒,但喝酒以后就是睡觉,不会再随意辱骂张丽。(文中人物系化名)

本版采写全媒体记者郑小艳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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