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构建“1+2+3”民政服务体系 强化基层民政服务力量
(李静全媒体记者杨雪雯)今年下半年,县民政局对标民政部蹲点调研所提出的具体问题,制订整改措施,落实具体办法,构建蓬溪“1+2+3”民政服务体系,强化基层民政服务力量。
“1”即夯实一个基础:明确乡镇民政机构,在乡镇设民政办,安排专职机关工作人员负责民政政策、民政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按1万人以下乡镇1人,1万—3万人乡镇2人,3万—5万人乡镇3人,5万—8万人乡镇4人配备。
“2”即购买两类服务:购买专业社会组织服务。通过购买专业养老服务组织、社工组织等社会组织服务,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特困老人、养老院、社区等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能力提升服务。购买岗位服务。按照“一镇(乡)一社工,一村一助理”的目标购买岗位服务,今年在鸣凤、大石、蓬南、新会等四个乡镇试点,每个乡镇派驻一名社工,每个村派驻一名民政助理,专门从事社会救助、留守老人及留守儿童关爱、残疾人帮扶、社区治理等基础性工作。
“3”即提升三支队伍服务能力:提升体制内基层民政干部综合能力。将基层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县局人才发展规划,按照全员培训原则,建立定期教育培训和上岗培训制度,确保基层民政干部每年不少于2次集中培训,提高体制内民政干部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群众能力;提升村(社区)干部履职能力。建立村(社区)干部轮训机制,每年轮流对村(社区)“三职”干部进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灾救济、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待遇申报、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报、老龄工作、殡葬改革、村(居)务公开等有关民政政策业务培训,让村(社区)干部成为民政业务“明白人”,提高为民服务能力。积极鼓励村(社区)干部参加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资格的,在选拔村(社区)干部时优先录用。提升社会组织专业服务能力。实施“一村(社区)一组织”计划,通过培养壮大枢纽型社会组织,由枢纽型社会组织带动全县547个村、社区培育村(社区)互助协会,培训、带领村(社区)自组织开展互助和自我服务,县民政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其开展活动。对其开展全方位、深入细致的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培训,使群众自组织、志愿者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建立一支政府行政干部为基础、基层社区干部为依托、专业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民政服务队伍,为全县民政对象提供全覆盖、全天候、全方位的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多元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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