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纪委监委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遂宁日报 2018-08-07 08:54 大字

为进一步充实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结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

县、乡机关在职公务员(含考录的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非领导职务事业人员(含教师),原则上是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政廉洁,吃苦耐劳;

2.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表达能力,和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参加工作以来,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重处分的;

2.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6日至8月11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5428396)。

可先电话报名,发送电子文档后电话确认。

(三)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4.现实表现材料1份。

5.本人简历1份。

(四)考试

遴选工作采取笔试、面试、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3日内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笔试、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胜任工作的能力及工作经历和实绩,同时审查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

(六)试用

据考察结果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考试必须诚信,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2.本公告由蓬溪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蓬溪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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