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纪委监委2018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结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
县、乡机关在职公务员(含考录的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非领导职务事业人员(含教师),原则上是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政廉洁,吃苦耐劳;
2.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表达能力,和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参加工作以来,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重处分的;
2.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6日至8月11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5428396)。
可先电话报名,发送电子文档后电话确认。
(三)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4.现实表现材料1份。
5.本人简历1份。
(四)考试
遴选工作采取笔试、面试、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3日内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笔试、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胜任工作的能力及工作经历和实绩,同时审查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
(六)试用
据考察结果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考试必须诚信,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2.本公告由蓬溪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蓬溪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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