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徽闪亮在高峰山下 记蓬溪县文井派出所教导员兰兴艳

遂宁日报 2018-07-13 09:26 大字

兰兴艳,男,中共党员,1982年12月出生,2008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中共蓬溪县公安局第十四支部委员会书记、县公安局文井派出所教导员。

从警十年来,兰兴艳时刻做到兢兢业业工作、诚诚恳恳为民,体现了一个党员民警默默无闻、忠诚爱岗的本色,由于工作业绩突出,他连续多年荣获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多次受到县局嘉奖。

冲锋在前的“铁血硬汉”

2015年6月15日上午11时10分,兰兴艳带领民辅警常态巡逻时,发现文井镇交通街正在装修的门面一处承重柱出现约3厘米宽的一条裂缝,而且裂缝在不断变宽,眼看房屋随时都有垮塌的危险,施工现场的工人却浑然不知,埋头作业。

当天正是赶集的日子,又时值中小学生放学途经此处的高峰期,过往车辆和人员挤得水泄不通,一旦发生险情,后果不堪设想。兰兴艳立即大呼:“楼要垮了!快跑!”民警立即疏散施工工人和楼上住户。为防止意外,民警第一时间在街面拉起警戒线,划定危险区域隔离人群,疏散过往群众和车辆,开启警灯和断续警报。

“房子要垮了,赶紧下楼!”紧急时刻,兰兴艳和现场民警立即进楼检查,并对楼内的20余名装修工人和楼上住户进行疏散。11时32分,施工工人和楼上居民28人全部疏散完毕,11时37分,7间门面3层楼房轰然倒塌,由于疏散及时,现场无人员伤亡。

“要不是警察反应快,我们命都没得了!”现场的一位大爷由衷感叹。

“‘平凡日子里的坚守,危难时刻的担当。\’这是人民警察的担当。在突如其来的危险面前,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面临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我们冲锋在前,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兰兴艳如是说。

奋战维稳一线的“拼命三郎”

2017年以来,兰兴艳负责维护白鹤林水库库区和辖区社会政治安全稳定。2017年8月14日,库区涉及搬迁安置的部分群众因不满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对水库大坝工地阻止施工。

面对巨大的稳控压力,兰兴艳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在他心中涌动一个坚定的信念,坚决确保国家大型水利工程顺利施工,坚决确保十九大期间实现“三不发生”“六个零”目标。

为此,兰兴艳一头扎进了白鹤林库区安保维稳中,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他发现在涉事群体中,大部分的群众对移民安置政策及相关配套措施的知晓率低、思想认识和对政府公益性行为的认同感不强、法律知识淡薄、受煽动的人员较多,导致参与阻工的人员大多数是凑热闹的心态,实质参与的并不多。

针对这种情况,他积极配合全县维稳工作,打出了一套“组合拳”,组织警务室民警、辅警带头学习移民拆迁安置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并积极收集信息情报,积极深入群众,拉近警民距离。针对重大舆情,他及时上报的同时按照县局专项处置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力量和装备,按照县局统一部署和安排,对可能发生的群众大量聚集和上访、大型政策答疑会等人员集中场地开展安保执勤等工作。执勤处置期间,他和其他维稳工作人员坚持文明、规范、有序的要求,合理安排点位及民警分工,统筹各要素及技术手段,维护执勤秩序和现场局面。在执勤过程中,均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与此同时,自十九大安保决胜阶段以来,兰兴艳连续奋战库区安保20余天,将维护库稳定置于最高位置。他舍小家顾大家,殚精竭虑,夙夜不懈,带领警务室人员扎实开展各项基础工作,多方收集情报信息,常态开展应急处突演练、参与调查走访、工作对象面谈、稳控,法律宣传引导等工作,全力确保了辖区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保一方平安的“和谐卫士”

“民警”就是人民的警察。作为一名人民的警察,作为一名基层的民警,兰兴艳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着庄严的承诺,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利。

2017年3月23日晚,兰兴艳带领民警在新星街道巡逻时发现一衣缕破烂的男子在街上行走,便上前关心询问,由于这个男子满嘴酒气,面对民警的询问连连摇头。为确保男子人身安全,兰兴艳将男子带回了警务室,在民警的悉心照顾和耐心劝导下,该男子在深夜1点清醒后才告诉了其家庭地址。在凌晨1点多,兰兴艳与民警一道将该男子送回了家。并得到了其家属的大力赞扬。

2016年11月18日,文井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一名中年妇女被扒窃了。”接到报警后,兰兴艳立即带领分管民警对嫌疑人可能逃跑的方向进行堵截。果不其然,在去往蓬溪的公路上发现一名可疑男子,民警随即上前对该名男子进行盘查,当场从其身上搜出被盗妇女的钱物,并将该名男子带回审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对其扒窃妇女钱物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感谢民警帮我找回了失物!”当被扒窃的财物失而复得时,失主握住兰兴艳的手,感激地说道。

2017年2月18日,新星乡升钟水库工程李继春报警称在13时50分左右新星乡金台村工地发生一起事故,工人任天明左手无名指受伤。事件发生后,兰兴艳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主动上门帮助施工方找原因,给他们提出了安全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并利用休息时间,给全体工人上安全教育课,让广大工人消除心理障碍,并积极协调受伤工人的赔偿事宜,工地老板无比感动。至此,一场棘手的纠纷宣告化解,双方握手言欢。

工作中,像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2017年,兰兴艳共参与刑事案件类警情31件(次),行政案件类警情49件(次),其他类(含交通类警情)30件。有效震慑违法犯罪,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合法财产安全以及社会政治大局平稳、社会治安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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