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执法 力守群众舌尖安全 县人大常委会测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侧记
6月5日,在蓬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3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测评方式对《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计票结果当场“出炉”:总体评价获满意票26票,基本满意5票……根据规定,此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做出客观评价,是对县政府及其监管部门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肯定,体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实事求是的态度,也反映了全县人民的意愿和心声,保障了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元章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食药监局工作“点赞”。
“舌尖上的安全”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一直牵动社会大众神经的焦点问题,对食药监管部门来说,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既是承诺,更是使命。
2017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下发后,县人民政府及时制定审议意见任务落实分解表,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去年以来,县食药监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改完成时间进度和要求,在细化责任、强化长效监管机制、狠抓日常监管上下功夫,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体制机制得以完善。成立县乡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明确了属地管理责任,建设了标准化食药监所,配齐了105名食药监人员和581名食药品协管员队伍。逐级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并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及企业食药品安全“四级”监督责任体系。健全完善了部门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机制,并加强考核体系建设,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的落实。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举措得以落实。进一步加强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建立运行食品追溯系统;启动食品安全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和“亮剑”系列整治行动;积极推行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一系列机制和措施的推行实施,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交出完美“答卷”:去年11月至今,县食药监局抽检食品10批次,农产品23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7%;县农业局共抽检农产品样品476个;31个乡镇检测室开展日常监测抽检达2730个,合格率达100%;县畜牧局抽检畜禽产品45份,蜂蜜产品8份,合格率均为100%。积极开展以冻库食品、学校食堂、餐饮环节食用油、旅游景区食品、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农村食品安全等10余项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4件,罚没款共计37万元,移交公安部门刑事处罚1件,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社会好评。
“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食品安全监督永远在路上。”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元章对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寄予厚望,希望各职能部门层层递进,持续施力,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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