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公交车上殴打小孩 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5天并处罚款
4月27日上午11时许,发生在市城区16路公交车的一起乘客殴打小孩事件,引发网络广泛关注。
事发后,4月28日凌晨2时许,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打人者郭某天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重处。
4月28日,本报记者探访了伤者,并与打人者进行对话,了解相关情况。
警方通报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打人者被重处
4月28日凌晨2时许,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4月27日上午11时许,在遂宁市城区16路公交车上发起发生一起小孩被乘客殴打的警情。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嘉禾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现场挡获违法嫌疑人郭某天(男,21岁,遂宁蓬溪人),同时将小孩送医。
经查,郭某恒(男,7岁,遂宁船山人)放学后独自乘坐16路公交车回家,在公交车行至明月桥附近时,因郭某恒踢了郭某天(两人素不相识)三下,被郭某天殴打。经医院初步诊断:郭某恒颅内未见明显异常,随访;双侧上下颌骨、颧骨及副鼻窦骨质未见明显异常;左侧颜面部软组织肿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郭某天殴打不满14周岁的人的行为符合从重处罚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治安拘留15日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将持续关注郭某恒伤情情况,待伤愈后做进一步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依法处理。
事件还原
乘客殴打小孩
司机民警及时成功处置
4月28日,本报记者联系到了当事公交车司机罗晓冬,了解相关情况。
“当时,我驾驶16路公交车从城南客运站发车后开往火车站方向。经过渠河中路时,正值附近小学放学,许多学生乘车回家。”罗晓冬说,当车经过明月路正准备通过明月桥十字路口时,车内乘客突然吼了起来。通过车内后视镜,罗晓冬看见一名小孩已躺在车内过道上。
“看见前方路口有交警执勤,我就赶紧将公交车靠边停靠,并通知交警上车。”罗晓冬说。
“当时小孩有点调皮,踢了那青年两下,随后,青年就突然爆发,动手打人。”据当时乘坐公交车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乘客介绍,发现小孩被殴打后,同车内的其他乘客赶紧上前制止,并拨打了电话报警。
公交车上的车载监控视频也证实了乘客的说法,公交车视频显示:小孩踢了青年三下后,青年突然发难,将小孩摔倒在车厢,并对其进行了殴打。面对突发情况,车上的多名乘客立即站出来制止。
“接到求助后,我们立即上车查看小孩的受伤情况,并将违法嫌疑人带上警车。”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执勤民警说,通过观察他们发现,受伤小孩并没有哭,出汗较多,头部瘀伤比较明显。鉴于热心群众的情绪比较激动,交警便先将违法嫌疑人带上警车。
接到报警的嘉禾派出所的值班民警也赶到了现场,一边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一边将违法嫌疑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对话打人者
过于情绪化犯下大错
真诚道歉愿意赔偿
4月28日上午,在遂宁市拘留所,记者见到了打人者郭某天,谈及打人的事情,郭某天也表示后悔。
“如果我不是过于情绪化,也不会犯下这样的错,现在说啥都晚了。法律是公正的,我一个成年人,对一个未成年人做出如此恶劣的事情,我也很抱歉。这件事,都是我的责任,我对被我伤害的小孩、家庭及广大群众道歉!”郭某天说。
据郭某天介绍,事发当天,因为工作不顺心,他便搭乘公交车准备回家,好好静静。但就在公交车上,小孩比较吵闹,还到处跑。由于心情不好,他还劝解了几声。但小孩却没有听。
“当时我让他坐我这,想让他安份点,但他没有理我,瞟了我一眼,后头还踢了我。当时我就失去了理智,动了手。”郭某天说,打完人后,他整个人也懵了,后悔,紧张。看着被自己摔倒在地的小孩,他也不知道说些什么,直至被警察带走。
“昨晚,我也好好地反省了自己,觉得自己没有处理好自己的情绪。”郭某天说,事发后,民警也给他看了公交车的监控视频,他也被自己的行为吓到了。想着给小孩及其父母造成了如此大的伤害,他本想当面向小孩及其父母道歉的,但因他正接受法律的处罚,所以他特地请民警录制了一段道歉视频,以示歉意。
“这件事,确实很对不起他们(小孩及家属)。”郭某天表示,对于给小孩及其家属造成的伤害,他愿意进行道歉和赔偿。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郭某恒所在的医院。
“小孩的颅内未见明显异常;双侧上下颌骨、颧骨及副鼻窦骨质未见明显异常;左侧颜面部软组织肿胀。”据医院医生介绍,通过检查,郭某恒只是些皮外伤,伤势并不严重。但考虑到并发症,因此他们让郭某恒暂时留院观察。
(全媒体记者贺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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