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玫瑰 别样绽放 记2017年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陶清珍

遂宁日报 2018-03-06 08:54 大字

现场参与案件调解 为青年干警整理着装她胸怀天平,勤于钻研业务。在二十六年多的法院工作经历中,她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所经手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的理想很简单,就是让案件早一点执行,让当事人早一点安心。她多次被省、市、县各级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等,却始终不骄不躁,兢兢业业。她就是蓬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陶清珍。日前,陶清珍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7年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也是遂宁市法院系统唯一一名获此殊荣的法官。

不断学习为执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不仅政治素养好,而且业务水平高,法律功底深……在蓬溪县人民法院领导和同事高度肯定评价的背后,是陶清珍不断的学习和无私的付出。

1991年陶清珍进入蓬溪县人民法院工作,在经过多个岗位锻炼后,2006年,由于工作需要,她被派到执行局工作。她深知执行岗位的工作难度很大,对个人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不仅要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还要熟悉其他的综合性知识,才能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最大化的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适应新岗位,工作之余,陶清珍抽出有限的休息时间,不断地调查、研究执行工作情况,学习和探索索执行工作规律,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不仅取得了更高的学历,还积极撰写有关执行工作的论文,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调查研究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以及履行职务能力,全力以赴去做好十分困难但又无比光荣的执行工作。

身为蓬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副局长,在工作中,陶清珍勇挑重担,常年在外奔波,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严寒酷暑之日也从不退缩。常年在外办案对于陶清珍来说,已是生活常态。为了守护群众的利益,她舍下了小家团圆,多年的春节,都走在“执行”的路上。她每天早出晚归,每天七点多就到单位上班,安排当天的工作,准备相关的法律文书,挤时间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其做了声带息肉手术住院后第四天就出院上班,根本不顾医生让其一月内尽量少说话的叮嘱,她说执行工作春节期间正是“农忙时节”,很多被执行人都会在这个时候回家团聚,是个丰收的季节,这个期间找被执行人及财产是最佳时候,不说话怎么和当事人交流?为了早一点将生效的法律文书变成真金白银,她对自己的身体不管不顾,带上药罐罐到处奔波,成功的执行完毕一件又一件积案、难案。

2017年,陶清珍带领执行干警因案制宜,根据案件类型特点,成功执结各种类型案件800余件。与执行联系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办理18余件协助房屋过户案件;办理101件执保案件,成功查封房屋、土地案件109件次,网控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6000余件次有力的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创新方式千方百计攻克执行难题

长期以来,大量的“老赖”让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无法实现,这不仅让司法公信力受到损害,还让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因此,“执行难”成为了一个时代热点。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在破解执行难的工作中,陶清珍用自己的青春和活力,以实际行动当好执行法官,努力改变“执行难”的状况。

在张某诉李某人身伤害一案的执行中,被告李某不但坚决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还任意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在多次耐心宣传教育无效后,法院将其依法拘留。陶清珍在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正确认识之后,针对所掌握其确无履行能力的实际情况,征得其同意后,将其介绍到某建筑工地打工,采用劳务抵债的方式,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创新了执行方式。

在执行唐某案件中,陶清珍将被执行人唐某的工资账户冻结,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唐某的妻子将唐某年老多病的老母亲带到法院,其母亲身上奇怪的异味和脏乱的衣服,且属于半瘫状态,行动不便,缺乏自理能力。唐妻将家庭欠债的原因归结到给唐母治病,对唐母言辞不逊,甚至辱骂,面对这种情况,陶清珍耐心的对唐某妻子进行教育,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教育和劝导,最终让唐妻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不耻,主动道歉。最后申请人放弃部分本金和利息,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尽管力气不大,年过中年的陶清珍毅然将老人从三楼背下了楼,并悄悄的塞给老太婆五百元现金,陶清珍这一举动用也为在场的年轻干警上了一课。

当陶清珍面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时,她多次自掏腰包给当事人或案外人几百元钱,虽然区区的几百元钱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却将法律权威的刚性和法官情怀的柔性结合在了一起,彰显了一名法官的高尚品质和为民之心。

刚正不阿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执行工作中,无论执行法官对自身要求多么严格,还是对当事人多么热情,多么有礼貌和耐心,还是难免有个别不明真相或出于个人利益的当事人对执行法官产生怀疑、侮辱,或用金钱物质引诱,或利用权势压逼,甚至出言恐吓等。此时,执行法官最需要的是冷静、坚强和正义。

在一次查封执行财产的过程中,一被执行人依仗自己有亲戚撑腰,坚持不让查封,还破口大骂。面对气焰嚣张的当事人,陶清珍果断指挥干警按照执行裁定书的内容查封财产,并明确告诉该被执行人,如果再横加阻拦,法院将会以妨碍公务为由,对其采取法律措施。被执行人见法院态度坚决,他的嚣张气焰顿时降了下来,执行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参加执行工作以来,无论碰到什么类型的当事人,陶清珍都坚信,办案中只要坚持做到公正廉明,心正身正就能耳根硬、骨子硬,就能不屈权势,不怕邪恶,不受干扰,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为民。

正是凭借这种精神,陶清珍不断突破自我,2015年她个人办理案件196件,2016年她个人办理案件297件,2017年她个人办理案件580余件,其中承办案件数量、执行到位率均名列前茅,绩效考评排在前列。2014年陶清珍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15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争创两个一流先进个人,被评为全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并成为蓬溪县人民法院首批入额法官;2017年被评为遂宁市三八红旗手。

(全媒体记者杨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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