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国土资发〔2015〕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拍卖出让位于金桥新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以上宗地土地用使用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70年,具体要求和其他规定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公开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现状交地,增价方式竞得,以最高竞价并经确认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竞拍方式,网址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njsjy.com/suining)。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络(http://www.snjsjy.com/suining)拍卖出让文件。
五、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会定于2018年2月6日下午15:00-16:00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举行。201801宗地需到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01室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提交资料见网站(http://www.snjsjy.com/suining),并于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2月5日通过数字证书完成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程序方可参与竞买。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5日17:00。201801宗地只接受网上报名、现场竞价。
经网络电脑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由网络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具体操作见网站提示。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于2018年年2月6日下午15:00-16:00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按规定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除明确要求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外,竞买者必须提供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六、其他需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二)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由土地竞得人依法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申请协调迁移清理,所需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三)合同约定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规定: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竞买人必须缴纳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6个月内再支付土地成交总价款的30%,余款在12个月内全部付清。
(四)竞买人可于2018年1月16日起(节假日除外)到县国土资源局领取相关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蓬溪县国土局土地利用股(蓬溪县国土资源局三楼)
联系人:李先生荣女士
联系电话:0825-5423897
八、几点说明
1.201801宗地竞买者必须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jsjy.com/suining)自助注册并设置帐号和密码。
2.201801宗地竞买者在网上注册、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此公告可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jsjy.com/suining)、中国土地市场网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网(http://www.sclr.gov.cn/)。
蓬溪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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