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出台十六条措施 加速“疫”后文旅市场复苏

四川经济日报 2020-07-09 06:32 大字

四川经济日报遂宁讯(记者 张琳琪)近日,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结合遂宁实际,制定出台了《遂宁市支持中小文旅企业应对疫情加快文旅产业恢复振兴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提振文旅企业的发展信心。

《措施》明确要求,要优化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缓解文旅市场主体经营困难。统筹各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人力资源培训等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方式,重点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电影、出版发行、演艺娱乐、培训等领域倾斜,适当纾困补助或者减免相关费用。专项资金还将向疫情防控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年内完成建设进度明显的重点文旅项目倾斜。

《措施》指出,为缓解国有文化和旅游企业经营压力,对主营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导致成本激增、收入锐减,以及因落实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政策导致收入下滑的市属国有文化企业,在经营业绩考核时合理调整经济效益指标。

为加快推进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措施》提出,要拓宽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的融资渠道。鼓励加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对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的投入。鼓励国有平台公司向受疫情影响较大同时发展潜力较大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投资入股。充实完善全市文旅项目库,加大对入库项目的支持,对拟开工建设的文旅项目加快完善审批手续,协调推进早日开工;对在建重点文旅项目,积极争取有关补助资金,推动落实土地、税收、投融资等方面优惠政策,指导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形成新的供给能力。

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加快解决重点文旅项目建设用地、投融资等要素保障问题。

为加强文旅对外交流合作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潜力,《措施》提到,要深入推进遂潼文旅一体化发展,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健全完善文化出口奖补机制,修订完善《遂宁市重点文化艺术项目扶持和文艺精品创作奖励办法》《遂宁市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办法》,健全入境旅游相关激励机制。鼓励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加大市场宣传营销力度,加快提升“成渝之心、养心遂宁”品牌影响力。

为了激发文化市场消费潜力,推动打造休闲度假一线城市,《措施》指出,要培育文化旅游网络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新产品、新业态。统筹开展市民休闲季活动,支持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举办文化旅游消费季、消费月优惠活动,推出优惠卡、电子优惠券等产品,扩大文旅惠民消费。

据了解,今年以来,除制定实施《十六条措施》外,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先后为遂宁市文化中心、浪漫地中海等20家项目建设单位申报融资贷款28.4亿元,为5个重点项目申报贷款贴息323万元,3个文化旅游类专项债券项目已获国家层面审核通过,预计获专项债券额度5亿元。已为17个大小文旅项目争取市级补助资金90万元,为11家旅行社暂退质量保证金136万元,预计争取省级有关纾困资金6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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