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的公示

遂宁日报 2020-04-14 02:01 大字

为规范我区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4月21日止。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安居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未收到欠薪投诉,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具体施工单位如下:

1、一标段-四川川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石镇普慈镇村、老屋沟村)

2、二标段-四川升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石镇海棠村、锡福寺村)

3、三标段-四川集多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石镇水井村、石湾村)

4、四标段-四川金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石镇二黄沟村、瓦口井村)

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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