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消费投诉商品类服务类各占一半

遂宁日报 2020-03-16 02:23 大字

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3·15”的主题是“凝聚你我力量”,遂宁市“3·15”系列宣传活动主题是“凝聚你我力量,同心抗击疫情——共创遂宁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呼吁经营者强化维权主体责任,全社会增强维权意识,构建安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去年,遂宁市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情况如何,有何特点?记者进行了了解。

消费者举报反映问题服务类远高于商品类举报

记者获悉,2019年遂宁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0503件。其中:咨询16642件,占受理总数的81.17%;投诉3667件,占受理总数的17.88%;举报194件,占受理总数的0.95%。已处理投诉举报3452件,处理率98.95%。投诉举报涉及金额634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8万元。

“从我们接到消费者的投诉来看,按投诉性质划分,商品类投诉、服务类投诉各占一半;按举报类别划分,服务类举报远高于商品类举报。”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科长谭蓉介绍,2019年全市共受理投诉3667件,其中商品类投诉1815件,占投诉总量的49.49%;服务类投诉1852件,占投诉总量的50.50%。但从消费者举报反映的问题看,2019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举报194件,商品类举报70件,占举报总量36.08%;服务类举报124件,占举报总量63.91%。

服装鞋帽类质量问题位居商品投诉量第一位

记者注意到,商品类投诉中,遂宁市受理服装鞋帽类投诉324件,位居商品类投诉量第一位。对此,谭蓉介绍,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是:商品质量、虚假标示或标示不明确;商家不按照“三包”承诺履行维修或者退换义务;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服装鞋帽类产品以消费者非正常使用为由拒绝退换货。

谭蓉表示,服装鞋帽类质量问题投诉居多,主要原因是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在消费后不主动索要发票,商家往往因此而不履行“三包”服务,一旦出现问题,不予解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记者注意到,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5条热线合并为12315一条热线后,食品药品投诉增加,主要问题集中在经营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用后出现腹泻等身体不适的问题居多。

通信资费问题擅改套餐等消费者反映强烈

值得警醒的是,通信服务类投诉仍然是热点问题。近年来,电信服务领域投诉一直较多,但对违法典型案例、反映出的问题曝光后,并未有明显好转。2019年全市受理通信投诉73件。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以赠送手机活动,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改为高额的资费套餐;二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为消费者开通增值业务;三是擅自延长消费者套餐使用时间。

此外,餐饮服务类投诉持续不断。投诉的问题是,服务质量达不到预期效果,商家承诺无法及时兑现。据统计,2019年遂宁市受理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106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5.72%。(全媒体记者郑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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