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遂宁一女子被行政拘留5日

遂宁日报 2020-01-18 11:46 大字

(全媒体记者贺建平)1月10日,市公安局遂宁高新区公安分局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并成功查处一起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案,挡获违法行为人刘某。

行动中,民警在保升镇一店铺查处各类型爆竹类火炮10余箱。通过调查,该店铺负责人刘某并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其行为已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资罪。随即,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刘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岁末年初之际,正是烟花爆竹交易的高峰时期,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确保市城区烟花爆竹‘零燃放’,农村地区要加强管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遂宁高新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经营者一定要合法合规经营,一旦违法,公安机关也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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