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生态环境违法举报有奖 最高2000元

四川工人日报 2020-01-06 14:53 大字

本报讯 (李小龙 陈中楷)《遂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举报人最高可获2000元奖励。

《办法》明确,当发现涉及环保领域的违法行为时,举报人可通过拨打12369或12345举报电话,也可以通过信函的方式向遂宁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反映情况。同时,举报人也可以直接向各级网格员当面说明发现的情况。《办法》详细罗列了23类被纳入有奖举报范畴的环保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其中,举报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放、倾倒、处置废物和有毒物质等8类恶性犯罪行为的,可给予举报人2000元的奖励。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奖举报受理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实行属地管理,对跨县(区)的环境违法行为,可向市级环保部门举报。环保部门将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努力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新闻推荐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市场监管部门报...

遂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遂宁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