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新桥一村民露天焚烧秸秆被罚500元

遂宁日报 2019-06-03 04:37 大字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处理了一起露天焚烧秸秆违规违法案例,涉农户受到500元罚款处罚。这是今年以来,遂宁市向秸秆焚烧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5月11日凌晨1点22分,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秸秆禁烧巡查组巡查时,在船山区新桥镇发现一处秸秆焚烧火点。经核实,该火点位于船山区新桥镇小坝村10社2号,为农户收完油菜籽后擅自点火焚烧。执法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将其扑灭。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后,对该群众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说明焚烧秸秆对大气污染防治造成的危害,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当场对该农户做出罚款500元人民币的处罚决定,这是遂宁市秸秆禁烧的首张罚单。经过教育,该户认识到焚烧桔秆的危害,保证不再犯。(全媒体记者郑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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