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严查烟花爆竹确保安全迎“新春”

遂宁日报 2019-01-21 08:32 大字

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进入销售、燃放旺季,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也开始攀升,存在较大事故隐患。近段时间,遂宁市紧扣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燃放三个环节,坚决“打非”、坚定“禁燃”,严守烟花爆竹安全关。截至目前,检查了全市具备生产烟花爆竹资质的企业17家,停业整顿2家;尚未发现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生产关

严查“三超一改”

落实培训加强安全教育

近段时间,市安监局工作人员对遂宁市具备烟花爆竹生产资质的企业,开展了质量安全全面检查。检查组查阅了企业生产资质、质量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隐患排查治理和产品流向记录等相关资料,询问了企业负责人关于原材料、成品进出厂检验及产品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等情况,并深入现场查看工人的实际操作,以及企业生产区的工房、库房、生产设备、消防设施等安全设备的运行和管理情况。

“‘三超一改’是检查重点,大部分烟花爆竹的事故都是由这些问题引发的。”检查中,市安监局工作人员严查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问题,做好各个环节的风险隐患排除。同时要求生产员工加强培训和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不串岗;要求生产企业严禁雷雨天气作业,避免潮湿天气火药容易自身发热而发生事故。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安监局工作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指导,对问题严重的2家生产企业进行停业整顿。下一步,市安监局将持续加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继续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指导企业加强对员工的规范作业培训和安全教育,完善应急预案,降低人为原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几率,严守安全生产底线。

运输关

启动路检卡口

严格审批严查运输车辆

“您好,请出示危货运输资格证。”市公安局结合“冬攻”专项行动,在全市重要路段启动路检卡口,对烟花爆竹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具备危货运输资质,以及行车记录仪、灭火器等器材的配备情况。

“凡在公路上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持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必须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运输车辆,车况良好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录入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省级监管平台实行24小时监控。承运单位要严格按照运输许可证规定的期限、行驶路线,经停地点及烟花爆竹种类、规格、数量等进行运输活动。”市公安局民警告诉记者,启动路检卡口,保持路面执法高压态势,坚持严防死守、严格执法,一旦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将依法进行处罚并收缴,路检卡口工作人员也将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的转运、卸载等工作,坚决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尚未发现非法运输车辆。

此外,市公安局还对全市危货运输企业、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广泛宣传教育,让他们摒弃侥幸心里,自觉抵制非法违法运输行为,从源头上把住关口。

燃放关

持续禁燃宣传

市城区中环线内禁放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宁市多部门联动协作,集中开展了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整治行动。

根据要求,市城区中环线以内区域和西部物流港建成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在禁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确保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全市各部门大力开展宣传工作,采取多渠道、多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浓厚的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氛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悬挂宣传横幅360余条,发放、张贴《通告》2万余份、宣传资料4.8万余份。(全媒体记者税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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