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购房人生活环境的销售信息需要透明公开

遂宁日报 2018-11-14 08:32 大字

买了新房,却发现旁边要建垃圾房怎么办?近日,珠海市发布了相关政策,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现场的信息公示行为,保证房产销售信息透明,创造公平的房产销售环境,减少商品房销售中因购房人与开发企业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纠纷。

这一规定的出现,无疑给全国房企敲响了“警钟”。房企公开透明影响购房人生活环境的销售信息,本就是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但如今,却要用规定来约束。

业内人士表示,房企在给购房者介绍影响因素时,具体位置、规模和数量都需透明化。主要包括:小区交通配套设施(小区内地上车行道、地面停车位、车辆出入口等);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变电室、煤气站等,以及可能产生噪声的通风口、垃圾中转站、化粪池等);小区公共服务设施(肉菜市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消防站等)。这些都要对购房者说明清楚,让购房者自行选择。

笔者认为,遂宁市虽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强行规定,但房企应该遵守行业道德,为购房者营造公开、透明的购房环境。

(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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