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告

遂宁日报 2018-11-12 08:13 大字

2018年7月底以前,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交警大队和部分农村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在辖区道路交通管理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之规定,依法扣留了一批违法车辆,部分扣留车辆驾驶人和所有人未按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请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持车辆相关证件到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西眉、栏江、横山等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移交有关部门集中处理。现将未按期接受处理的车辆公告如下:

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1月12日

新闻推荐

冯发贵调研经开区工作时要求 抓好工业经济和环境保护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全媒体记者王维)11月9日,市委副书记冯发贵率队前往经开区,深入调研指导工业经济和环境保护工作。“企业采取了哪些环保措施?...

遂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遂宁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