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集贸市场乱象农贸市场开办方是关键

遂宁日报 2018-11-12 08:13 大字

市场内通道被杂物占用近日,记者对市城区部分农贸市场的环境秩序进行了走访,发现占道经营、市场管理差、卫生差等现象有所抬头,市民反响较为强烈。那么,在遂宁市不断加大对集贸市场乱象整治时,为何还会出现乱象?对此,记者对话了相关部门。

一问

农贸市场治理标准是什么?

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复检要求,就是要通过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促使市场摊点规范经营、环境卫生洁净、污水排放规范、搭建合法合规、消防设施完善、物业管理有序、安全设施齐备,让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明显提升,各类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日常监管更加完善,市场秩序得到根本性好转,全面营造文明有序、诚信守法、公平交易、安全放心的良好市场环境。

二问

部门职能如何划分?

该负责人称,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精神,农贸市场实施属地管理,辖区政府、管委会、街道办、社区是管理农贸市场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范围内农贸市场的监管、日常管理,做好农贸市场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协助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市场防病、防疫、除“四害”等基础工作。

市场开办方是业主负责制,负责全面落实开办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履行在硬件配套设施、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管理、食品安全、规范经营、宣传教育、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落实自律制度、信息公示等主体的责任。

市商务局、城管局、住建局、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以督查、指导、协助和回访的形式推进集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问

各种市场乱象为何仍存在?

“农贸市场管理方既然收了钱,就要承担管理责任,不能收了钱不做事,还把管理责任推给部门。”据市城管局一负责人介绍,目前各部门都积极协作,但市场开办方却“不来气”,常常在收取了管理费后便迅速“走人”,从而导致市场内乱象丛生。加之农贸市场内的占道菜商大多都是年迈老人,若采取强制措施,容易引发意外或矛盾冲突。

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职能划分,市场开办方是责任主体中的“重要成员”,应履行“源头”管理责任,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并为商贩划定规范的摊位,引导商贩文明经营,确保市场内的环境秩序、安全设施良好。但部分农贸市场都是“粗放式”管理,只收钱不做事。虽然各部门加大了对市场内环境秩序的劝导和治理,但由于市场开办方的失职,导致农贸市场乱象反弹较大,管理难度升级。

四问

农贸市场管理公司到底由谁来管?

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职能职责,市商务局主要看农贸市场的规划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对于市场开办方“收钱不做事”的现象,市商务局并没有管理“手段”,而应由市场开办方所经营的范围主体来划定由谁来管理。例如,农贸市场的开办方所经营的范围主体是建筑类,就应住建部门负责对该农贸市场的开办方进行管理。

随后,记者从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等部门了解到,在此次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中,他们主要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开展协助和督查工作,按照职能职责划分,他们无权对农贸市场开办方进行管理。而对于市商务局“按经营范围主体来判定谁负责”的说法,市住建局、工商局、城管局等部门并不认同。

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开办方“失职”的问题,目前市商务局正制定治理方案,待上报通过后,将逐步实施,尽快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全媒体记者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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